公告 Notice

团情快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情快讯 >> 正文

我校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5-03 21:12:30浏览次数:

(文杨茹)52日,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 2017 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校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以改革促发展,强“三性”、去“四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开展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校团委推进新媒体战略转型,成立青年传媒联盟,“青年之声”有9次列高校团组织青年之声运营排行榜(周榜)第一名,“青年之声”建设作为江西唯一高校获团中央通报表扬;青年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爱心支教”分获“景德镇市学雷锋示范点”、“最佳志愿服务项目”荣誉称号,2016年荣获景德镇市学雷锋示范单位;资助39支实践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陶瓷文化产品创作与开发”社会实践项目荣获2016年“井冈情·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季专项行动优秀课题成果奖,校团委连续多年荣获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是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过层层推荐、严格遴选、广泛公示和综合考评确定,每年“五四”期间进行集中评比表彰。这是继2012年我校获得“201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以来,我校团委再获此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