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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爱心社团支部荣获全国“活力团支部”称号。

发布时间:2017-01-01 21:24:31浏览次数:
       本网讯近日,团中央学校部公布了2016年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结果名单。我校爱心社团支部荣获全国“活力团支部”称号。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团中央学校部于2016年秋季学期开展高校“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活动面向全国各高校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经校内创建、省级遴选,全国共有1168个团支部进入全国遴选环节。经资格审核、网络投票和评审等环节,我校爱心社团支部荣获全国“活力团支部”称号。
       我校爱心社团支部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校学雷锋小组,十几个小组成员用实际行动在校园里播种爱心、弘扬雷锋精神。1993年5月正式成立爱心社,成为与北京大学爱心社同时期成立的全国高校第一批青年志愿者组织。
       爱心社团支部和我校一起走过23年的风雨,队伍不断壮大,新增成员从每年几十人发展为每年几百人。截止2016年9月,先后共有团员近2000人。23年来,爱心社始终坚持“奉献爱心、呼唤爱心、宣扬爱心”的活动宗旨,迄今已有6400余名青年参与了爱心社的1350余次志愿者服务活动,多次获得校级、市级、省级荣誉:2001年被授予江西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荣誉称号,赴丽乡志愿者服务队被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中国大学生志愿者扫盲与科技文化服务行动’优秀志愿者服务队”荣誉称号;2003年,被评为江西省“学习雷锋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2005年,荣获“江西省优秀青年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被江西省团省委评为“江西省大学生示范社团”;2008年荣获江西省首届“十佳青年道德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5月获得“第六届江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2013年7月获江西省高校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2014年11月获得景德镇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015年4月获得“第七届江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2015年11月爱心义务家教活动获得“景德镇市优秀志愿者项目”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