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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辩论与口才协会 变更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13:26:47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系)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支持学校各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经有关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申请,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同意辩论与口才协会业务指导单位由外国语学院变更为法学系,指导教师由刘灿彬变更为王慧杰。

特此通知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