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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团委副书记(兼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13:06:41浏览次数:

全校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景德镇陶瓷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力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的渠道,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兼职)1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团委副书记(兼职)1名

二、选拔范围:在籍在校全日制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热爱团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营新媒体,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4.有较为丰富的学生干部经历,在校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院级学生组织副主席以上职务一年及以上,或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两年以上。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收集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指导基层团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布置、督促各学院(部、系)团委(团支部)工作。参与指导学生组织及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等;

3.定期参加校团委办公会,参与讨论共青团重要事项,并根据分工负责或协助做好共青团专项工作;

4.保证一定量的坐班时间,能够有一定精力投入到学校共青团工作中,协助校团委班子做好分管工作之外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资料条件的人员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团委副书记(兼职)岗位推荐表》(附件)

2.面试。主要考察人岗相适情况,分述职和答辩两个环节

3.考察。按照相关程序由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联合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4.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任职管理

1.任职期间不影响正常课程安排。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不转行政关系。

2.实行任期制。原则上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年。任期内如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规违纪等现象则不再续任。专项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党委备案,并作为评奖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参考。

3.任职期间按学校兼职辅导员待遇发放津贴,在任职结束后出具相关表现材料,入个人履历档案。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99日至915

2.报名方式:《景德镇陶瓷大学团委副书记(兼职)岗位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2123676766@qq.com。

3.联系人:陈婷,联系电话:13627986277

附件:景德镇陶瓷大学团委副书记(兼职)岗位推荐表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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