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在职教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落实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推进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精品培育项目(活动)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培育项目(活动)负责人基本条件
1.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项目(活动)经历;
3.近三年未出现教学事故,第一课堂教学评价良好以上;
4.对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有一定的实践积累或研究,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实施教育活动。
二、精品培育项目(活动)立项与管理
1.校级精品培育项目(活动)实施开展时间一般为一年。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后,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教务处、校团委、第二课堂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精品培育项目(活动)进行不定期检查。如项目(活动)未按申报书及相关要求有效开展,将据实核减或取消经费支持,违反学校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取消以后申报第二课堂教育项目(活动)的资格;学校组织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对立项的项目(活动)集中审核结项,专家鉴定为“优秀”的项目(活动)将直接纳入精品项目(活动)库持续开展并提供经费支持。
3.每位教师每年作为第二课堂精品培育项目(活动)负责人不超过一项,作为其他精品项目(活动)参与人员不超过两项。
三、精品培育项目(活动)结项基本要求
1.关于项目活动开展的教学模式、策略、方法、路径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总结报告;
2.项目(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及视频、照片等活动过程图像资料;
3.参加项目(活动)的学生反馈、相关评价及新闻媒体报道等;
4.项目(活动)相关的文化产品、展演、赛事成果等资料。
四、精品培育项目(活动)申报程序
1.项目(活动)负责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二课堂教育精品项目(活动)申报书》(见附件2),可参考《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二课堂教育精品项目(活动)选题指南》(附件1),也可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自行选题申报。
2.各学院团委(总支)汇总本单位教职工《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二课堂教育精品培育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二课堂教育精品培育项目(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6月30日前交至大学生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19室);其他部门教职工的申报材料可直接交至大学生第二课堂管理中心。电子稿发至邮箱306691183@qq.com(联系人:张爱敏;联系方式:62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