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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0 21:31:41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科技艺术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经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团省委批准,决定召开第九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九次团代会于2016年6月6日在湘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剧场召开,会期一天。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团代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和江西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交流共青团工作经验,研究确定今后几年共青团工作,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到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中,为推动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大会主要议程(大会日程安排附后) 

1.听取学校党委领导和团省委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议校团委工作报告; 

3.选举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九届委员会; 

4.对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5.审议通过大会倡议书。 

四、参会注意事项 

1. 会议代表应着装整洁,凭会议证件(代表证、列席代表证、工作证等)入场,佩带团徽,带好大会文件材料;会议证件与大会材料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报告大会秘书组 

2. 会议以代表团形式统一入场,各代表团必须提前20分钟进场完毕,各代表团团长及时报告参会人数并到签到处签到;代表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3. 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需请假征得大会主席团同意。代表要认真做好记录请遵守会场秩序,保持会场肃静;落座时要手扶椅子,不要发出声音;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4. 会议闭幕后,各位代表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广大团员青年传达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各级团组织,做好宣传、贯彻、落实等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