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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活动中心礼堂使用须知 (试行)

发布时间:2017-03-28 15:59:47浏览次数:

学生活动中心是全院师生举行聚会、举办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管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服务,请按照以下须知进行申请使用。
  (一)礼堂主要用于会议、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每次会议、讲座、晚会最多提供两次使用时间,特殊情况另计,每次申请时长最多不超过8小时,LED屏幕、音响、空调、舞台灯光(不含场灯)每天使用时长最多不超过3小时。
  (二)使用单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预定会场,并详细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领导签字后,如内容合法守规、健康文明、时间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则由校团委根据会场使用情况进行协调安排。  
  (三)礼堂布置工作应在礼堂管理人员的指导下由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做好整个场地的清理、清扫工作。  
  (四)礼堂的音响、视频、灯光设备操作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禁止擅自动用礼堂内设备,演出和彩排均须由校团委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
  (五)使用过程中,如损害礼堂家具、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 
  (六)每次活动使用单位的负责人需确保场地的秩序与安全。发生事故,需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使用申请表:http://pan.baidu.com/s/1qYRQV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