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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团代会、第三十六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9 16:14:34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经校党委批准同意,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团代会、第三十六次学代会拟于2020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召开。这次团代会、学代会是在全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青年、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党中央致词精神之际召开的,是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深化我校党建带团建、加强党领导下的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契机。为切实做好团代会、学代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十次团代会、第三十六次学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举单位划分、代表的名额分配、条件、构成和产生程序

(一)选举单位划分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以各基层学院(部、系)团委(团总支)为选举单位;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以各基层学院(部、系)学生会为选举单位。

(二)代表规模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分名额为240人,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学院(部、系)团员总数和工作实际需要统筹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预分名额为280人,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学院(部、系)本科在籍学生总数和工作实际需要统筹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

(三)代表条件

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应是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四)代表构成

团员代表中,原则上要确保来自基层团组织和一线的正式代表比例高于代表总数的80% ,党员代表不超过50% ,团的专职工作者最多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 ,女代表候选人人选不少于30% ,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应高于少数民族团员占学院(部、系)团员总数的比例。

学生代表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各年级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本学院总代表名额数的15% ,党员代表不超过20% ,女代表候选人人选不少于30% ,分配代表名额时,应兼顾考虑少数民族代表人数。

(五)代表产生程序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代表产生实行全程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多于20%,确保基层团组织都参与代表提名工作,确保代表候选人体现多数团员青年意见,保证当选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保证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

1. 班级、团支部推荐提名。要在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从各班级、团支部开始推荐提名,努力使更多团员、群众参与到代表推荐过程中。各班班委、团支委要按照代表条件,在综合多数团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各学院(部、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条件和结构要求等,召开学院(部、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常委会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 组织考察。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组织考察工作,对照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充分听取学院(部、系)党委(党总支)、代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严把人选身份关,对具有多重身份的考察对象,应按其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身份。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在青年群众的威望和声誉,及在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

3. 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各学院(部、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常委会,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学院(部、系)党委(党总支)审核,再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商定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4. 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班级须召开班级、团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召开全委会,听取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班级团支部表决情况报告,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 会议选举。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召开学院团代表大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代表选举。在代表选举工作中要以适当方式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后要按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团委、校学生会。

6.结果上报。选举结束后,及时填写《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汇总表》(附件3)、《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校团委、校学生会。

根据“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代表时,被选人不限于本级团代表大会所属团组织范围以内的代表”的规定,校团委、校学生会的代表候选人将分配到相关学院参加选举,有关人员名单由校团委、校学生会另行通知。

二、高标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团代会、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注意发扬民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要使团代会、学代会代表选举产生过程成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提升组织力的过程,成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推进团的建没的过程,成为开展政治生活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进一步增强团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

1. 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结合团代会、学代会代表选举,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学生充实到团干部队伍。

2. 要落实各项要求。要按照代表选举工作要求,结合本学院(部、系)青年群体结构特点,坚持先进性和广泛性,确保选出的代表人选符合条件、结构合理、比例恰当、整体优秀,力争做到“零差错”。

3. 要执行规定程序。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充分发展团内民主,保障团员和学生代表的民主权利。要广泛进行组织发动,教育学生、团员、团干部正确对待选举工作,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要注重宣传团代会、学代会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宣传基层代表的先进模范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 要严肃换届纪律。代表选举是对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的一次考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学院(部、系)团委(团总支)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选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风清气正。要将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选举全过程,任何推荐人选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第一时间逐级报告,若出现瞒报、漏报、迟报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0798-8499235

邮箱:2123676766@qq.com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团代会代表名额预分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表

3.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汇总表

4.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 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团代会、第三十六次学代会代表产生主要工作流程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